统计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年度先进集体、个人暨各类奖助学金评选细则

编辑:admin时间:2011-09-29 00:00:00 浏览次数:

 

统计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年度

先进集体、个人暨各类奖助学金评选细则

 

按照培养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创业型人才的要求,为鼓励学生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依据《江西财经大学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励规定(试行)》(江财字〔201071号),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评选项目

1、三好学生标兵(科瑞奖学金)推荐人选

2、校十大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鼎汉奖学金)推荐人选

3、三好学生

4、优秀学生干部

5、优秀毕业生

6、学习标兵

7、单项奖。

8、先进班集体

9、先进班集体标兵推荐班级

10、各类企业和个人奖学金

11、其他奖励项目

二、所有评选项目和名额必须符合学校相应的评选办法,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并进行公示。

三、评选比例和名额的确定

 1、三好学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人数按学校名额分配到班级,名额切割中,如总名额不够,则按照六舍七入的原则确定,余额由学工小组用于机动。

2、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按照每班2个名额分配到班级,其他名额由学院学工小组用于为学校、学院、班级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学生干部(在班级当年未评为优秀学生干部)。

3、需要参加学校统一竞聘的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企业个人奖助学金,最后的推荐名单由学院学工小组确定。

四、评选办法和程序

1、指标切块到班级的项目由本班在班主任、助理班主任指导下,按照评选条件,严格评选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确定名单后报学院。具体为:

    (1)班主任根据评选条件,组织班级全体同学进行投票选举,按实选人数的1:1.5选出初选候选人。

    (2)班主任组织本班班委会及助理班主任,对第一轮投票产生的候选人,再次进行投票,等额产生优秀个人候选人正式名单(班主任和助理班主任也参与本轮投票)。

     (3)将班级优秀个人候选人正式名单上报学院学生工作小组审定、公示。

单项奖由各班符合评选标准的同学自行申报,由各班班主任和班委讨论后提名本班候选人,并提交学院,最后由学院学工小组审核确定正式人选。

   2、由学院学生工作小组调配的各类奖励名额由学生会分团委全委会向学工小组提出建议名单后,由学工小组确定。

  3、名额分配到学院,但由于指标限制不适合分配到班级的各类奖助学金,原则上先由学工小组确定年级,由各班按照条件进行申报,由学工小组确定最后人选。必要时,学工小组也可以直接确定人选。

四、本办法从20119月开始试行。

 

                                   统计学院党总支

                                       2011-9-28